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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54 819-01 济宁市任城区观音阁街道绿地国际城、东南华城项目附近火车鸣笛噪声扰民,任城区政府没有采取一定的措施减轻噪声。 济宁市 噪声 1.济宁火车站全称为“济南铁路局兖州机务段济宁站”,始建于50年代,位于菏日铁路线上,贯通京沪线和京九线。经对济宁火车站调查了解,车站内过往及作业的机车鸣笛是按照铁路技术规范要求,在接发列车及列车作业中,为保证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必要的鸣笛,属于正常和规范要求的。信访反映的路段为铁路弯道,司机视线.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根据《济宁市城乡管理技术规定》,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铁路专用设施除外),退让铁路主线.经现场检查,五里营片区还迁安置区(东南华城)和绿地国际城项目位于济邹路两侧,铁路东南侧。规划方案经市城乡规划联审会议研究同意。东南华城和绿地公馆规划方案中沿铁路布置的住宅,距离铁路的最小距离均不小于50米,符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济宁市城乡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间隔距离。任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规划和环评批复要求,东南华城临近铁路的楼房门窗玻璃采用断桥铝三层中空玻璃,隔绝声音的效果较好;在小区靠近铁路一侧建有约2.5米高隔音围墙作为声屏障。绿地公馆项目门窗玻璃采用两层中空玻璃,隔绝声音的效果较好。目前正在建设中,最靠近铁路的楼房还未动工,靠近铁路一侧已种植部分高大树木作声屏障。鉴于目前项目未完工,还未建设隔音屏障,绿地公馆项目计划2019年底竣工,届时将建设隔音屏障。以上措施虽起到一定隔音降噪作用,但由于铁路路基过高,火车鸣笛分贝过大,减音效果不明显。 是 1.任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东南华城和绿地公馆项目建设方严格落实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减轻火车鸣笛给附近居民造成的噪声污染。2.济南铁路局兖州机务段济宁站要求火车司机尽可能使用对讲机联系,最好能够降低鸣笛,尽可能减轻鸣笛噪声对群众的影响。3.任城区政府加强对附近居民的思想疏导和沟通,积极努力配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有效的防噪措施落实。
155 819-02 1.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原镇党委副书记杨某某在田庄村西山,毁林修环山路并未经审批建设了占地100多亩的建筑,是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2.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镇主任杨某某在冶河村破坏河道旁林地,未经审批建10多套别墅,是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 济南市 生态 1.转办件中的“原镇党委副书记杨某某”为原港沟镇人大主席杨某某,2005年3月租用该村农用地(未利用地)18亩,建设住宅8处(已拆除2处,剩余6处)。2.举报件中的“港沟镇主任杨某某”为现港沟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杨某某,是济南永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港沟镇建委下属公司),该公司租赁的农用土地,在冶河村山上开发建设住宅17处(19套),无合法手续。 是 关停取缔、问责 历城区政府责成国土局和港沟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1.田庄村西山上违法建设的8处建筑,已于8月25日拆除完毕。2.冶河村南侧违法用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按法定程序进行了查处,针对租赁人违法占用土地处罚共计31.0867万元。 党内警告1人
156 819-03 滨州市阳信县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未经处理途经无棣县城区和13个村庄抽到青坡沟,异味影响无棣县城区和13个村庄居民。阳信县政府现在决定在该填埋场内建垃圾焚烧发电厂,该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滨州市环保局长李某某审批乱作为。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阳信县城乡垃圾处理厂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一期工程已经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该厂2012年5月投入运行,设计垃圾解决能力为120吨/日,污水处理规模为70方/日,工艺为渗滤液→吹脱塔→厌氧→接触氧化→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坡沟。随着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推进,目前垃圾处理量200-230吨/日,最大达350吨/日,渗滤液产生量可达到60-100吨/日,原有的污水处理能力已不足(污水处理能力为70方,实际处理量为60方,剩余部分进入调节池库存),经县政府同意,新租赁一套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工艺流程为渗滤液→原水箱→石英砂滤器→安保过滤器→高压泵→一级DTRO→高压泵→二级DTRO→吹脱塔→储水箱→排放。废气依靠喷洒除臭抑菌剂来抑制异味产生。2.经取样监测,垃圾处理厂东、西、南、北废水主要污染物均不超标,周围也没发现有暗管排污至青坡沟;对下风向周边村庄监测臭气浓度不超标,但下风向场界监测臭气浓度超标。针对臭气超标,县环保局立案处罚。3.垃圾发电项目已由市发改委立项,环评报告正在按程序报批,目前尚未批复,不存在乱作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30日内解决臭气超标。罚款5万元。
157 819-04 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马家村西南顺粮粉丝加工厂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冒黑烟,污水处理设备未使用,污水直排河沟污染邻村南于家庄子村。该加工厂晚上生产,白天停工。 烟台市 大气、水 1.“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马家村西南顺粮粉丝加工厂生产程中冒黑烟”问题:该公司配置0.5吨小型燃煤锅炉一台,生产时有冒黑烟现象。2017年2月,招远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活动,该公司于4月份将锅炉停用。锅炉停用后,该厂已改用电加热设备。现场调查,锅炉内亦无任何燃料和使用痕迹。2.“污水处理设备未使用,污水直排河沟污染邻村南于家庄子村”问题:该公司建有日解决能力100□.采用生物曝气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一座,2014年11月份通过招远市环保局验收。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未生产,无废水产生。对该公司排水口下游河道核查发现,河道内有河水积存,招远市环保局对河道及周边农灌水井、地下水井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达标。3.“该加工厂晚上生产,白天停工”问题: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的冷库、粉丝解冻池中无任何一个产品,粉丝晒厂已长有杂草,亦没有办法进行粉丝晾晒。同时,对该企业电表进行查验,从8月8日(每月电表抄送日)至8月20日,用电度数为435度,符合生活用电和厂区日常照明用电需求,但与生产加工所需电量相差甚远。综合分析,企业没有生产迹象。 是 责令改正 已于8月27日晚将企业已停用的燃煤小锅炉拆除完毕。
158 819-05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三泉村村东东营市河口区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健全,污水未经处理排到猪场污水池北面的沟里,经西华大水库东面沟排到潮河流至渤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危害渤海动植物,给当地渔民导致非常严重损失。 东营市 水、生态、其他 1.河口区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三泉养殖场已于2017年4月17日取得了环评批复,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2.养殖场产生的养殖废水全部收集,进入厂区北侧沼液池,经两级厌氧发酵后,经输送管道运送作为肥水进行还田(公司配套种植土地8487亩)。2016年8月、12月及2017年2月,在沼液还田过程中,曾发生3次废水外溢现象,均采取一定的措施将溢流沼液收集,未流入潮河,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现象。3.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经西华大水库东面沟排到潮河流至渤海,严重破渤海动植物现象。 是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尽快进行环保验收,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废水外溢现象再次发生。
159 819-06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牟桥村村西,有家“东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水未经处理排到地里,渗入沟渠,导致西华水库东面的马新河、通潮河、潮河里的鱼虾全部死亡,且气味很大。该养殖场冬季使用煤炉取暖,烟尘很大。 东营市 大气、水 1.河口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牟桥养殖场养殖产生的粪污经过粪污收集、沉淀、固液分离、堆肥发酵、厌氧消化、沼气处理,最后沼液经管道还田处理(公司配套种植土地)。不存在污水未经处理排到地里导致周边河流鱼虾全部死亡的问题。2.8月20日,委托东营恒利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场进行场界异味检测,检测结果为,场界臭气浓度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周边有异味。3.冬季使用的燃煤锅炉已取缔,烟尘污染问题已解决。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公司采取定期冲洗猪舍,加强通风,及时清洗整理粪便,饲养过程中添加生物菌液,加强绿化等措施消减生产异味。2.4月26日,拆除了冬季用燃煤锅炉,并封停;5月10日,新购置1台2吨燃气锅炉。
160 819-08 在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有家“青岛锐丰源化工”每天夜间偷排刺鼻废气,且粉尘污染严重。目前该企业停产以躲避中央督察组检查。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锐丰源化工”全称为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发改、环保等手续齐全。2.现场核查时有轻微气味,但各项指标达标,未发现偷排刺鼻废气、粉尘污染严重等问题。2017年8月20日,平度市现场核查组对新河化工基地、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刺鼻气味。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有关指标达标。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2016年5月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各项监测数据接入了化工基地管委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经查阅2016年12月份以来的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问题。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在产生废气的车间安装了废气监测仪,建立了运行监测台账。调阅运行资料显示,二氧化硫未出现超标。企业建立年度监测制度,年度监测数据经调阅,烘干炉排气筒和天然气锅炉排气筒污染物排放均达标。3.经调车间自运行以来的交接班记录,车间内的除尘设施保持正常运行,不存在运行不正常的现象。经查阅自2016年12月青岛锐丰源化工有限公司投入试生产以来的新河化工基地管委巡检记录,均有详细记录,未表述发现该公司粉尘、烟尘排放异常的问题。4.2017年8月20日经现场核查及调阅资料,该公司的烷基化生产装置运行正常,8月15日,平度市安监局因硫酸镁生产线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废酸综合利用(硫酸镁)装置的生产运行”,不存在停产躲避中央督察组检查的问题。 是 其他 逐渐完备园区大气状况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161 819-10 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的青岛第八人民医院,其污水处理设备和路边的管道锈腐严重,污水处理设备从未使用,通过污水车排到下水道。污水处理厂排放异味,影响附近经营户和路人身体健康。 青岛市 大气、水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是青岛市卫生计生委登记发证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工艺为生化+消毒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市环保局李沧分局现场对该医院排放的污水进行了检测取样,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调阅了该医院近4年的水质检测结果,相关指标符合排放标准。现场检查发现,医院污水处理站一台报废停用的污水处理设备已锈蚀,未拆除。正常运作的设备保养维护良好。污水处理设备室外曝气池旁的曝气管有锈蚀现象,生化处理系统曝气装置运转不正常,曝气装置未发挥曝气作用。现场核查中未发现医院通过污水车向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情况和线索,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医院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连夜对废弃的污水处理设备做拆除,整修了路边管道,对污水处理设备旁边的环境进行了清理。2.医院立即联系厂家对生化处理系统曝气装置进行全方位检查维修。3.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8月24日下达了告知书,罚款2589元。4.市卫生计生委将积极努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全面拉网检查。
162 819-11 1.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北段(伊顿双语国际学校西南角、贤文花园南区对面)有一公共澡堂使用燃煤锅炉,烟尘废气直排,废水直排伊顿学校西墙外的排水沟,异味很大。该澡堂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无合法合规的规划和审批手续。2.奥体中路与天辰路交叉口往北30米处的“闫老大食府”露天烧烤,油烟污染严重。3.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院落后100米的烟台烧烤广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4.舜华路街道办后院、陶然酒店后边,隐藏有数家从事电焊、收废品、金属回收的“散乱污”企业,且是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5.奥体中路与工业南路交叉口西南角、银座佳驿酒店后“辣呱龙虾、外卖店等几家小餐饮店,使用液化气罐,此处墙后就是一家加油站,担心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加油站西邻还有兰州拉面和劈柴院等违建的餐饮企业。 济南市 大气、油烟、其他 1.伊顿学校西南角、贤文花园南区对面的公共澡堂未营业,该澡堂无规划和审批手续,其锅炉已于8月5日拆除,伊顿西墙外的排水沟已干涸。2.“闫老大食府”室内烧烤存在油烟污染问题。3.烟台烧烤广场简易棚内烧烤存在油烟污染。4.济南曼斯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手续齐全;三铭国际机械有限公司、济南凯达汽修厂无相关手续。5.“辣呱龙虾”、银座佳驿酒店配餐间、兰州拉面、劈柴院等餐饮店铺使用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是 关停取缔、问责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济南高新区控股集团采取下列措施:1.责令澡堂停止经营,并已将其追加到四期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锅炉已于8月5日拆除。2.8月21日已对“闫老大食府”、“烟台烧烤广场”关停取缔,并对其停水停电,纳入高新区违法建设再排查再上报台账。3.三铭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和凯达汽修厂限期10日内取缔,纳入高新区违法建设再排查再上报台账、贤文片区整体改造计划。4.“辣呱龙虾”、外卖店、劈柴院现已关停;兰州拉面已不会再使用液化煤气罐且未营业,消除了对紧靠中石化加油站的安全风险隐患。以上四家餐饮店均无任何规划及建设手续,属于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已纳入高新区违法建设再排查再上报台账、贤文片区整体改造计划。 诫勉谈线 莱芜市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倾倒脱硫渣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 莱芜市 土壤 1.关于“莱芜市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的问题。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钢铁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钢城区环保局于2016年2月19日给予审批,2016年11月1日通过钢城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配套布袋除尘器等措施,设置防风抑尘网,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对物料堆场覆盖不全面,门口没有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堆场南侧紧邻河道,没有设置阻隔设施,扬尘治理不到位。2.关于“倾倒脱硫渣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的问题。脱硫渣产生于炼钢厂,通过渣盆运输至泰东公司资源利用分公司处理,处理后脱硫渣大块外销客户用于铸造冶炼行业;脱硫粒铁部分(约占10%)返回至炼钢厂使用,部分(约占90%)外销客户用于铸造冶炼行业,脱硫尾泥堆存在北侧场地。经调查核实,脱硫渣作为有价值的物料,不存在倾倒的行为。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2017年8月21日,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钢城环改字〔2017〕37号),责令企业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全面防治扬尘污染,编制完成综合治理方案上报区环保局,明确治理标准、要求和时限,并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整改。2.钢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3.针对该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及固态废料处置方面存在的明显问题,钢城区人民政府、钢城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实施约谈。
164 819-13 反映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艾河村正邦养殖场环境问题:1.污水未经处理直排。2.生产异味刺鼻。3.使用煤炭取暖有烟尘污染。4.猪场离马新河近,选址不符合标准要求。5.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东营市 水、大气、垃圾、其他 1.河口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三泉养殖场养殖粪污全收集,经两级厌氧发酵、自然氧化六个月后,作为肥水进行还田(公司配套种植土地8487亩),不存在未经处理直排行为。2.8月20日,委托东营恒利检测有限公司在厂区周边进行异味布点检测。检测结果为,场界臭气浓度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下风向有异味。3.冬季使用的燃煤锅炉已经取缔,烟尘污染已解决。4.项目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设备距马新河1.2公里,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畜禽养殖场的选址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设备要远离马新河400米以上的要求。5.厂区内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6.多次收到对该企业的信访举报,河口区环保分局均依法做处理。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公司采取定期冲洗猪舍,加强通风,及时清洗整理粪便,饲养过程中添加生物菌液,加强绿化等措施消减异味。2.6月30日,拆除了冬季用燃煤锅炉。8月2日,新购置燃气锅炉。3.责令企业对垃圾进行清理,就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出具整治方案。
165 819-14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华龙路726号华信组团小区附近有很多小餐馆油烟噪声污染:1.华信组团小区居民楼下4、5家小餐馆油烟未处理直排扰民。2.华信组团小区西侧、南侧几家餐馆距居民小区很近,噪声扰民。3.华信组团小区东侧有一小院内的餐饮企业油烟机噪声扰民。投诉人认为济南市环保、工商、城管渎职。 济南市 油烟、噪声、其他 1.华信组团小区居民楼(商住楼)位于华龙路726号,楼下共5家餐馆(兰州拉面馆、黄焖鸡米饭餐馆、刘一锅餐馆、手擀面餐馆、沙县小吃餐馆),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扰民问题。2.华信组团小区西侧、南侧2家餐馆(骨香源排骨馆、莒县全羊餐馆)位于华龙792-16号,餐馆经营时间不统一,存在噪声扰民和油烟扰民问题。3.华信组团小区东侧小院(恋上羊火锅店)位于华龙路662号,独立店面,设有冷库1处,存在制冷机械噪音扰民问题。4.经区监察局调查,未发现环保、工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 是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1.8月12日对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的兰州拉面馆、黄焖鸡米饭餐馆、刘一锅餐馆、手擀面餐馆、沙县小吃餐馆、骨香源排骨馆、莒县全羊餐馆等下达《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2.上述7家餐馆已于8月20日清空经营场所物品,依法关停取缔。3.8月20日,责令恋上羊火锅店停业整治,在更换冷库制冷机械、经有关部门检测噪声达标前,禁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