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9-22 14:34:42 | 作者: 产品展示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发〔2022〕23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我县电动汽车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市场计量环境持续优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市局工作要求,积极地推进全县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充电计量准确、贸易结算公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升我县计量治理水平,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批复浙江高水平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改革事项要求,坚持数字化改革牵引,推进充电桩全量接入省级“安心充电”数治平台,实行充电桩GM2D赋码全覆盖,建立“一键报检、一扫追溯、一码监管”的智慧监督管理模式。2023年1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实行登记造册、强制检定等流程全程网办,实现充电桩强制检定存量分步清零、增量动态清零,推动形成一桩不漏、智联感知的省域电动汽车充电桩“安心充电”数字治理体系。
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统筹安排,保障强制检定工作协调推进。
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应用“安心充电”数治平台,依托数字化手段,探索建立新型计量智慧监督管理模式。加强充电桩强制检定技术和防作弊技术探讨研究创新,以更为灵活、多元的机制保障充电桩计量准确可靠。
坚持分级分类。对2023年新安装充电桩在投入运营前实施强制检定,对存量充电桩分类、分步开展强制检定,及时化解计量风险。
实施强制检定的充电桩为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贸易结算用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
根据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清单(浙市监计〔2020〕2号)及任务要求,履行辖区内充电桩强制检定职责。对2023年1月1日后新安装的充电桩投入运营前实施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运营的充电桩,自2023年1月1日起推进强制检定,优先检定充电量大、交易频次高、存在投诉举报的充电桩。
1—3月:推进充电桩运营主体实施硬件改造和“安心充电”数治平台对接,完成充电桩强制检定能力授权,制定充电桩计量强制检定年度计划,启动充电桩计量强检和GM2D赋码工作。
4—10月:对接社会需求,开展“安心充电”数字治理宣传培训,组织专家对新建充电站开展入企帮扶,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组织电动汽车充电桩专项检查;
1.全面应用数治平台。快速推进计量行政部门、检定机构和充电桩运营商完成与省级“安心充电”数治平台,计量主管部门通过一体化平台的对接,督促在用充电桩和新安装充电桩“应入尽入”省级平台,归集防作弊改造充电桩充电加密数据。各充电桩运营企业通过平台强制检定模块进行全量备案和强制检定申请。承担检定任务的检定机构通过平台受理约检申请,上传检定结果。计量行政部门通过平台查看充电桩强制检定实施情况,及时提醒运营企业按期申请检定,定期在平台公众端公示充电桩强制检定结果。落实充电桩GM2D赋码全覆盖,归集充电桩生产、使用、强制检定等全生命周期信息,实现“一具一码,一码溯源”。
2.严格落实强检要求。各充电桩运营商要通过平台做充电桩登记造册和备案,依规定向依法取得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充电桩周期检定。2023年新安装的充电桩未经检定不得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经检定不合格的充电桩要立即停用。运营商要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有效提升充电桩的检定合格率。
承担检定任务的检定机构要及时受理约检申请,通过“安心充电”平台接收检定任务,对充电桩进行GM2D赋码,严格按照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试行)和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实施检定,对检定合格的充电桩出具检定证书、加贴(盖)检定合格证(印),不合格的充电桩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证(印),将检定结果录入平台(流程参照附件图)。检定申请由平台根据计量检定机构能力范围自动分配,如计量检定机构无能力承担,可提出“转移申请”,向上级计量主管部门申请重新分配。计量检定机构应当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于每年年底报送充电桩强制检定结果,在实施强制检定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县市场监管局及时通过平台查看充电桩强制检定和GM2D赋码实施情况,统筹协调辖区内充电桩强制检定推进进度,指导企业有序申请检定,督促计量检定机构快速推进充电桩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加强充电桩强制检定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并且开展计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2023年起新安装充电桩未经检定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或充电桩经检定不合格仍接着使用的行为。定期公开充电桩强制检定结果和监督检查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立即处理和反馈相关的投诉举报,提高社会监督的便捷性。
3.持续强化技术支撑。针对强制检定实施过程中的疑点、难点,及时寻求技术指导,统一操作规范,做好检情分析、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工作,防范化解也许会出现的风险隐患。
4.积极推进赋码工作。充电桩GM2D赋码工作由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承担,遵循“一枪一码、一码追湖”的原则。计量检定机构接收检定任务后,通过省级“安心充电”平台生成包含待检充电枪生产、使用基础信息的GM2D码。充电桩实体赋码统一采取了激光喷码的形式,检定机构需配备满足操作需求的手持式激光喷码机,在赴充电站检定时,使用激光喷码机在充电枪口附近的桩体上进行喷码,保证二维码图像清晰、扫描便捷。每只充电枪检定后,录入平合的检定信息将同步更新至对应的GM2D码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电桩量值是否准确必然的联系众多购买的人的切身利益,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全方面实施充电桩强制检定作为推动法制计量和民生计量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我县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承检,保障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守住法制计量“底线”。
(三)强化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充电桩计量监管档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2023年起新安装充电桩未经检定合格擅自运营、充电桩经检定不合格接着使用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立即处理与反馈计量相关投诉举报。
(四)加强宣贯交流。加强对社会公众、运营单位的宣传、培训和技术交流,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公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运营单位、生产企业等,宣贯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法律和法规,提升社会大众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自觉性,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加强与卫健、交通、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做好强制检定工作的合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本方案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松阳县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市监〔2023〕19号)同时废止。